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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周末

守护青山绿水

——记九寨森林公安告破红豆杉非法采伐“第一案”

被锯开的红豆杉枝丫

现场勘验之爬山

涉案红豆杉

有这样一群人,无论风霜雨雪,还是酷暑严寒,总是穿梭于深山老林中,行走在高山悬崖上,他们手执法律利刃,心系林区平安,运用法律武器打击各类涉林涉野违法犯罪行为,用忠诚守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他们是当之无愧的绿色卫士,铁血尖兵。笔者是来自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一线一名普通的森林警察,一名来自基层践行法律公正的执行者,此时此刻,他在这里用文字记录自身的办案经历,以案说法,警示群众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绿色阿坝助力。

A

警情点击

2017年5月11日19时许,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双河派出所民警接九寨沟县马家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在九寨沟县马家乡马香村甘沟处挡获装有野生植物可疑拖拉机一辆。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双河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经民警处警查明:现场可疑拖拉机上装有疑似野生植物红豆杉根4件,疑似野生植物红豆杉幼苗1株,距离拖拉机7米处的杂灌林地面上有丢弃的疑似野生植物红豆杉木材7件。

B

疑犯追踪

案发后,因涉案犯罪嫌疑人员逃窜上山,出警民警未在案发现场将其抓获。针对这一难题,案件侦办民警积极走访周围村寨群众,向九寨沟县马家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几经周折,根据群众提供的多条相关线索,经民警认真研判,于2017年5月11日21时37分初步锁定四名犯罪嫌疑人员。随后,办案民警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抓捕计划,并与多警种协作,采取多种技侦手段,通过走访、调取录像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逃逸方向,并连夜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等方式,动员家属劝导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通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2017年5月12日13时09分,首名犯罪嫌疑人员郭某某来到双河派出所投案,到案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询问,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2017年5月17日12时51分,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员也来到双河派出所投案,民警对三人进行了询问,该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至此,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员全部归案。

C

案件侦查

自2017年5月11日立案当日,双河派出所组织精干民警全力侦办“5·11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该案在前期侦办过程中存在着犯罪嫌疑人员逃逸、侦办该类案件经验不足等诸多困难,案件侦办难度较大,为此办案民警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积极走访群众,最终获得线索,破解了重重难题。

为查明案件的整个犯罪过程,固定证据,锁定证据链,民警不辞辛劳,三次组织人员迎着雨,踏着泥登上海拔3100多米的悬崖高山进行现场勘查,并让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指认,终于把该案办成了铁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九寨沟县永丰乡中寨村村民郭某某(组织策划者)、郭某某(组织策划者)、郭某某(另案处理)、张某某(另案处理)四人于2017年5月11日在九寨沟县马家乡马香村水沟林区内使用锯子,四人采用轮流锯的方式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一棵。

“5·11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从2017年5月11日立案查处初始,民警对该案从速、从严依法进行侦办,到2017年7月5日案件依法侦查终结,历时一月余,完成了案件整个调查取证及卷宗制作工作,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于2017年9月4日依法将该案移送起诉至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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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2017年11月10日15时00分,九寨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5·11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公开审判。整个庭审现场威严肃穆,庭审准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阶段、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2017年11月10日16时05分,伴随着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审判锤庄严的声响,宣告着该案走完整个司法程序,宣告着该案完美收官。犯罪人员郭某某、郭某某为他们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付出代价,两人分别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九寨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5·11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是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自2009年成立以来侦办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第一案,也是笔者入职以来主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在案件侦办中,遇到重重困难,办案民警摸索着,积累着,克服着,以梳理案件线索为突破口,思想攻坚、力促投案、全面摸排、有力打击,为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今后办理同类型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守护辖区绿水青山助力。

E

民警箴言

《吕氏春秋·义赏》中曰:“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意指抽干池水,捉尽池鱼。比喻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打算。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讲,这些行为都是违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做法,是唯意志主义的表现。这也警醒我们要尊重自然,按客观规律办事。

“生态保护优先,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习总书记关于生态安全这样说道。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及森林资源保护被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日益重视,党的十九大又将生态安全提上新的政治高度。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各类涉林涉野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势只会增不会减。在打击犯罪行为面前,法律也许会让人觉得是冰冷的,执法者总是铁面无私,但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保护生态安全为己任,为绿色阿坝——我们自己的家园作出一份贡献。

F

科普园地

红豆杉:又名紫杉,红豆杉属浅根植物,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是经过了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由于在自然条件下红豆杉生长速度缓慢,再生能力差,所以很长时间以来,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形成大规摸的红豆杉原料林基地。1994年红豆杉被我国定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同时被全世界42个拥有红豆杉的国家称为“国宝”,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是名符其实的“植物大熊猫”。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情节严重”(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3株以上的;(2)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的;(3)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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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曹文川 ——记九寨森林公安告破红豆杉非法采伐“第一案” 5 5 阿坝日报 c47999.html 1 守护青山绿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