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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要闻

让“廉洁”渗透到灾后重建每一个“细胞”

——九寨沟县开展廉洁细胞工程确保阳光廉洁重建

■陈静 记者 叶其军

“8·8”九寨沟地震过后,如何在灾后重建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保证项目、资金监管到位,让每分钱都花在该花的地方?怎样实现廉洁之下灾后重建的目标?

“灾后重建干部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倒!”州委常委、九寨沟县委书记罗智波说。九寨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恢复重建的部署要求,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廉洁、稳定和节约“五条底线”,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以实际行动作答。

九寨沟县大力实施“廉洁细胞”工程,通过突出“领导示廉”,实施廉洁部门建设;突出“事事守廉”,实施廉洁岗位建设;突出“公开晒廉”,实施廉洁项目建设;突出“阶段问廉”,实施廉洁企业建设等方式,坚持重建进度和干部廉洁“两手抓、两不误”,始终保持灾后恢复重建主体力量的纯洁性和廉洁度,不断强化干部接受监督的主动意识和行动自觉,以强有力的机制和措施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为保证重建项目的优质和参与重建干部行为的规范与廉洁设置“双保险”。

构建预防体系 让“廉洁”深入人心

塔吊林立、机器轰鸣的工地旁,“廉洁救灾、阳光重建”的宣传画扮演着无声的哨兵;公路旁、城乡里,“加快灾后重建 打造廉洁工程”醒目的标语提醒着来往行人……在九寨沟的灾后重建中,各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构筑着有效抵御各种诱惑的坚固防线。

而相比面上的教育,九寨沟县更加注重针对性强的特色教育——以廉洁部门、廉洁岗位、廉洁项目、廉洁企业、廉洁干部、廉洁村社、廉洁家庭为主体,实施提升以灾后恢复重建廉洁度为目标的“廉洁细胞”工程。

“我郑重向全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规定……”自2017年11月18日开始,九寨沟县组织141名科级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围绕“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廉洁纪律、管住身边的人”,面向全社会作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

该县在今年1月中旬通过了《九寨沟县关于实施“廉洁细胞”工程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的工作方案》并印发给各级各部门实施。

3月5日,九寨沟县纪委四届三次全会上,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永乐镇及永和乡开展了阳光问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大会陈述。会上,纪委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对各单位进行质询提问,并进行了测评。

……

对建设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的“敏感”地区和部门,仔细分析廉政风险点,结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一制定“个性化”教育“菜单”;把法律界限、案例警示和灾后重建的政策作为重点,通过培训和讨论相结合,进行政策交底和警示教育;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灾后恢复重建这项大工程受到“蛀虫”侵蚀,层层签订廉洁承诺书,并纳入党风廉政目标考核。

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廉洁,上好一把“锁”,该县加大廉洁宣传教育力度,让廉洁意识在重建中深入人心,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洁细胞”体系,让所有参与恢复重建的领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

紧扣“五条底线” 立下刚性制度

灾后重建,每个项目动辄上百万、超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这么多部门和单位,如何做到干事不出事?

九寨沟县紧扣“五条底线”,立下刚性“规矩”,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用制度的钢索铁线,为重建资金物资安全、为干部廉洁重建构筑起保护的屏障,为恢复重建的全过程提供坚不可摧的纪律保证。

从抗震救灾到灾后重建,“时间”是最宝贵的,“速度”是最讲求的。一边是受灾群众早日搬进永久性安置房的热切期盼,一边是政府性投资项目政策法规的刚性要求,灾后重建要实现“又好又快”的目标,不仅需要只争朝夕的速度,更需要规范有序的保障。

制度就是“轨道”,在“轨道”上运行不仅顺畅,而且安全。

从建立制度到健全体系,地震发生后半年多,九寨沟县相继出台有关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使用和监督等多条制度和规定。在完善前期资金发放、应急采购、纪律作风等制度的基础上还形成了《“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督检查办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一表三账》《关于在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七牌一图”的通知》等制度机制,使灾后恢复重建每一个项目、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科室、每一名干部都做到清正廉洁,推动形成项目廉洁高效、干部崇廉尚洁、企业依法依规、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把控“风险点” 加大监督检查

有了刚性的制度,必须大力强化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监督。廉洁重建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检查。

“监督不是‘站在旁边看’或者‘出了问题查’。”县纪委副书记彭旭东表示,“灾后重建的特殊要求,不允许等出了问题再补救,监督的重心在前不在后、在防不在惩。”

为把重建项目做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工程,九寨沟建立健全了灾后恢复重建监管机制,将专项执法监察和常态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将信访重点查处和经常性抽查结合起来,使监督检查与项目建设同步展开。

确保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物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不及时到位和随意安排。对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立项、报建、招投标、施工监理、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关键在查“户口”“查开工、查投向、查程序、查内容、查资金、查管理”。

灾后恢复重建伊始,该县就及时制定《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事前由县纪委书记、县检察院检察长对采购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经办人员40余人开展廉洁谈话,选派11名纪检干部对18个采购项目跟踪监督,对5家采购单位验收情况进行督查;在采购全程监督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常态化督查应急项目,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力量,组成两个小组对16个单位牵头的69个抢险救灾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项目立项、施工单位确定、项目变更、资金安全、项目进度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精准督查灾后政策落实情况。细化财政、民政、住建、审计等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落实政策一个不漏、发放物资一户不错、兑现资金一分不少,对安置重建政策在“乡、村、组”三级全面公示公开。

九寨沟县在恢复重建中扎实开展廉洁细胞工程,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拧紧了监督的“阀门”,真正让领导干部职工在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上都拉起廉洁警戒线。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必定能让灾区群众更能感受到党的温暖,让灾区更好地完成恢复重建 ,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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