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瑶)2018年11月初,汶川县森林公安局在“绿剑2018”专项行动中,主动作为,快速侦破一起天然林盗伐案,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对犯罪嫌疑人蒋某、王某提出了补种40株侧柏树苗,补植复绿的行为在检察院提起诉讼中将作为减轻量刑的重要依据。
11月13日,汶川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和案侦民警一行9人,来到位于绵虒镇羌丰村的环林局补植复绿基地,对犯罪嫌疑人蒋某、王某履行补植复绿处罚决定过程进行监督。
涉林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行为,起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在今后工作中,汶川县森林公安局将与检察院、法院、环林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长效生态修复监督机制,对补植复绿的实施情况及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受损生态恢复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