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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新闻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州政府的支持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展检察事业,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讲政治,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全力维护大局稳定。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防斗争,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3件3人。开展藏区社会面依法常态化治理工作,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2件456人,起诉528件773人。

主动聚焦打击重点。服务平安阿坝建设,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63件71人,起诉88件105人;批捕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8件196人,起诉164件262人;批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78件145人,起诉133件230人。积极参与禁毒整治活动,批捕涉毒犯罪案件24件30人,起诉29件38人。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提出9条保障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批捕9件19人,起诉13件34人,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核查并书面反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移送的案件线索1件。坚守法治底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涉恶犯罪案件9件,依法批捕涉恶犯罪案件7件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犯罪案件5件26人,已提起公诉3件16人,追漏罪1人,追漏犯6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维护法治权威。

防范化解风险矛盾。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大力提升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中央第四巡视组经州信访联席会议室移交信访件1件及其他各类信访96件。落实检察长接待工作制度,接待来访64人(次)。开展视频接访23件(次)。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2件。充分发挥检察官谈话制度、约见检察官制度和检察官信箱作用,约见在押人员15人(次),与被监管人谈话283人(次)。

二、勇担当,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持续惩腐肃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坚决维护和支持监察体制改革,与州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采取强制措施操作流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检察机关决定逮捕12人,取保候审3人;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含上年积存3件5人)。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朱成代(正县级)受贿290余万元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服务脱贫攻坚,营造务实有效的为民环境。坚持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与州扶贫移民局会签《关于推进脱贫攻坚领域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衔接办法(试行)》和《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阿坝州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共救助71人,发放救助金56.4万元;其中,救助贫困家庭24户34人,发放救助金25.3万元。与州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会签《“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工作衔接办法(试行)》,摸排调查事实孤儿740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8人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1.1万元,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事实孤儿,分类移送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选派11名“第一书记”、12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扶贫措施精准落实。

参与社会治理,营造公开阳光的司法环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2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69人。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案件112件被采纳。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申请会见110人(次)。加快“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及时提供便捷、高效、满意的检察服务。深化检务公开,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心系留守姐妹,法治阳光护航”等检察开放日活动32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布程序性信息查询1033条,重要案件信息297条,法律文书503份。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6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主动参与文明和谐平安宗教场所建设,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善作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突出检察主责主业,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8件,监督撤案5件。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30人,不起诉19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被采纳。加大对漏罪漏犯的监督力度,纠正漏捕9人、漏罪32人、漏犯9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法律监督,提出抗诉2件,参加庭前会议19件,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5次。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召开推进听庭评议活动片区座谈会。加快推进庭审实质化,申请“四类人员”出庭17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违法22件,召开监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52次,继续保持“零超期”成果。检察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33件,监督收监执行3人,对2名罪犯依法执行死刑进行临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5件。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注重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发出《检察建议书》9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2份。依托“行刑衔接”平台,助推行政执法规范有序,州委、州政府和13个县(市)党委、政府已将“行刑衔接”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全州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相关领域涉嫌犯罪案件9件。

创新推进未检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依法不捕1人,不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道路,以“五个一”理念建设扎根阿坝、立足四川、放眼全国的未检品牌“格桑梅朵”。上报《关于建设“格桑梅朵”未检品牌的工作报告》,得到省检察院、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省人大常委会“两院”重点工作专题调研组对建设“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站位高,工作有创新,具有藏区特色,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现场会,并实地参观。省检察院和州委主要领导实地参观“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给予高度评价。“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以禁毒防艾、校园暴力等为主题,先后到阿坝师范学院、若尔盖县中学、红原县中学、九寨沟县中学、黑水县中学、马尔康中学等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组织拍摄名为《格桑梅朵》的微电影,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四川检察、四川观察、康巴卫视、微阿坝等媒介宣传,获得第三届平安中国“最佳微电影奖”、“最佳剪辑奖”和第二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一等奖,为四川检察争得荣誉。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和“双牵手”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帮教活动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发生后,开展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工作,为我州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 建设山清水秀自然生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移送、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与州纪委、监察委员会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与州法院、环保局、国土局、食药监局分别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筑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基础、法律基础和社会基础。消除公益诉讼立案和诉前检察建议空白,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2件,立案10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9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0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100余万元;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并获法院判决支持,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参与砂石整治专项活动,支持督促关停非法砂场200家。开展“守护绿川2号行动”、“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对乱排乱放、私挖滥采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督,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1件21人,起诉52件82人。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办理“生态修复补偿”案21件,补植树苗3000余株。按照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已在我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区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联络站5个,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助力补齐保护生态环境短板。

四、重素能,切实夯实发展根基

严抓检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绝不做“两面派”、“两面人”。扎实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主动向州委报告工作19次。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检察工作健康开展的“瓶颈”。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清除周永康流毒影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落实从严治党治检治长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廉政谈话会。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察工作原则、任务、要求和纪律,对3个基层院开展巡察工作。组织干警到阿坝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制定《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机关党建“一月一主题”活动6次,提升机关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

狠抓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实战化教育培训,开展“半月一讲座”活动9次,组织230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49期。主动传递阿坝检察好声音,以庆祝建党97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契机,开展全州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法治做贡献”主题文艺汇演。提炼出“淡泊明志,奉献高原”的阿坝检察精神和“立德、崇法、守正、笃行”的院训,以丰富文化凝聚人心、增强战斗力。全方位、立体化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全州检察机关先后获得州级以上集体表彰22个(次)、个人表彰35人(次),荣记个人一等功1人、二等功2人、三等功20人。州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高瑞涛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牢抓检察工作司法公信力建设。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2次,向政协通报工作34次。落实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当面汇报工作、发送检察信息等形式,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视察工作、听证案件、观摩庭审和参与专项检查232人(次),召开座谈会39次。

实抓检察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落实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深入基层院开展调研,准确掌握实情。开展援藏受援工作,共交流互派干警挂职锻炼、跟案学习33人,互访交流49批130人(次),接受援助资金180余万元。主动适应“互联网+”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发布各类检察信息400余条(期)。强化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智慧检察”建设,移动办公系统纳入省检察院试点。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阿坝检察》出刊2期。推动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四个《规范》文件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肯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稳步推进3个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

各位代表,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的需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还不完全适应检察职能转变的要求,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还较薄弱,基层院发展仍不平衡,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还需进一步强化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重点

2019年,全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州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治藏部署,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紧扣州委“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早日实现“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加快建设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积极履行职能,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藏区社会面依法常态化治理和重点寺庙整治,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再提升,在瞄准重点、依法严惩上再发力,在“破网打伞”、综合治理上再深化。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坚决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服务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助力精准扶贫。

第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主动适应检察职能变化,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做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实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做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监督。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继续提升“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发挥好“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开展好“亲职教育”和“双牵手”活动。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助推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切实在监督中体现支持。遵循司法规律,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加强检察宣告室规范建设,维护法律尊严、法治权威。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两准则四条例”规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好系统内巡察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培育职业精神,增强履职自信,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自觉统筹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把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培养起来、发现出来、使用起来。牢固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扎实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落实司法改革责任,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确保检察体制改革行稳致远、落地落实。

第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科学发展。对标基层院“八化”建设要求,强化执行力,加强基层院人才梯队建设,推进基层院科学发展。深化援藏受援工作,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讲好检察故事,传递阿坝检察好声音。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抓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对检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交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提升检务保障和检察信息化水平,抓好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智慧检务”建设。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务实有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展检察事业,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为深入推进法治阿坝建设和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共阿坝州委机关报 阿坝日报社出版
总编辑:何君 副总编辑:刘树刚 华文军 克波 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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