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布
“春雷行动2023” 六大领域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坚决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州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起,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行动。全州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主题,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突出问题,加大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六大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理县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抢救室内的人工呼吸急救苏醒球套组超过有效期,在中医馆治疗室发现“中频电疗仪”超过使用期限。经查,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今年1月,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药械、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超过使用期限,其安全性、有效性将得不到保障。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意想不到的伤害。该案的查办,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安全使用医疗器械的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着力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金川县某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2022年11月,在开展全州交叉执法检查中,汶川检查组在当事人金川县某有限公司厨房内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调味品,调味品标识不清或无标识,存储的食品感官异常、已腐败,柜内有霉渍和老鼠屎,留样食品保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十)项、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2022年12月,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痛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损害人体健康。该案的查办,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着力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松潘县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
松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松潘县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送检,该抽检批次液化石油气经检验机构检验为不合格。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批次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今年1月,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违法产品,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894元,罚款人民币8043元的行政处罚。
燃气安全无小事,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质量安全是监管规范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该案的查办,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紧扣“春雷行动2023”护民生、保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推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持续提升,保障了我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着力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若尔盖县某超市使用未进行定期维护的电梯案
在全州交叉执法检查中,小金检查组对当事人若尔盖县某超市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其正在使用的自动扶梯超过维护保养周期,无法提供有效的维保记录。经查,当事人使用未进行定期维护的电梯之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12月,若尔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电梯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设施,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违法使用未进行定期维护的电梯会给人们出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该案的查办,对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积极意义。
着力整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茂县某小卖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茂县某小卖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柔爽”七度空间卫生巾,外包装“七度空间”标识与恒安公司享有权利的注册商标一致,涉嫌构成侵犯恒安公司“七度空间”商标专用权。
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2年12月,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既侵犯了商标注册方的权益,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导致自身利益也受到损害。该案虽涉案金额较小,但该案的查办,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市场秩序。
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阿坝县某川菜馆虚假宣传案
在全州交叉执法检查中,松潘检查组对当事人阿坝县某川菜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门前悬挂有“正宗简阳羊肉汤8.8折”的广告。当事人使用“正宗”的字样涉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今年1月,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商业领域内存在着形形色色用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发布“正宗”字样的广告虽未对消费者造成严重危害,但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及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正当竞争关系,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该案件的查办,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使用宣传用语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马竞·
州市场监管局
重拳出击 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乱象
2022年底以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开展“春雷行动2023”,坚持问题导向,以铁面、铁腕、铁心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查促防、以打促管,多措并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查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84人次,检查养老机构、学校食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食品经营主体2386户次,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49起,罚没金额15.95万元。
聚焦重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围绕节日期间热销的重点食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食品零售店、重点餐饮门店、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元旦之际,金川县积极响应、闻风而动,率先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对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进行查处,打响了全州“春雷行动2023”第一枪,掀起了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热潮。
强化督导调研,推动责任落实。以“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为契机,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情况督导调研,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各级包保干部按照“任务清单”逐项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清单,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一对账销号,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查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件10起。
监管服务并重,提升监管成效。针对元旦、春节等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州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节日期间紧急信息处理和报送工作,保障节日期间上下信息贯通,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做到市场不停歇、监管不打烊,元旦春节期间,全州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积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热线社会监督职能作用,做到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第一时间回复,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举报处置及时。元旦、春节期间,累计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10件,办结8件、办结率80%,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网站、短视频、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利用坝坝会、微信群、村村响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阿坝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阿坝州市场监管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条,通过省、州市场监管局网站、人民网“四川食安”等平台曝光“经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和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功能,进一步扩大“春雷行动2023”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余天剑·
“春雷行动2023”
护航全州 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2022年12月27日“春雷行动2023”启动以来,州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以药品安全、食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6个领域为整治重点,以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强支点底座、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响应、强化领导、全面安排、迅速启动、扎实推进“春雷行动2023”,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84人次,检查食品安全经营主体2386个(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单位262家(次),检查重点工作生产销售企业96家(次),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批次,检查重点涉疫物资经营场所620家(次),监测网络电商平台(网站)153个(次),监测广告261个(次),开展协作执法29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66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6万元。全州共立案89件,办结54件,案值4.05万元,罚没金额21.58万元。
下一步,我州将持续推进“春雷行动2023”,进一步深挖六大重点整治领域违法案源,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行为,切实守住民生安全底线,维护全州市场秩序,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