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扎科)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我州继续执行《关于开展生态扶贫的实施意见》政策至2023年,按照每个岗位1万元/年的补助标准兑现劳务报酬。
今年,州财政局统筹整合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生态护林员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22893万元,全力做好全州22893个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资金保障,确保了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的持续稳定增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积极作用。